趙明 本報記者 任克祥
近日,弋陽縣人民法院緊扣“美麗中國我先行”主題,將法徽帶進漆工鎮(zhèn)楊橋村,公開審理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案,并當庭宣判。青山疊翠的村落里,村民、村干部及林業(yè)部門工作人員圍坐旁聽,見證司法守護“弋陽綠”的生動實踐。
庭審直擊:剛柔并濟詮釋生態(tài)法治
5月21日上午,法槌聲在山村響起。檢察機關指控,被告人侯某因擔心住宅后的古樟樹傾斜威脅房屋安全,擅自雇人砍伐經(jīng)鑒定樹齡為168年至270年的古樟樹,其行為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。法庭在審理后當庭作出宣判:判處侯某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3000元。侯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。宣判后,承辦法官面向旁聽群眾釋法明理:古樹名木是國家生態(tài)資源,擅自砍伐是觸碰法律紅線!本案中,被告人主動投案、認罪認罰,且年事已高。法院依法從寬適用緩刑,既體現(xiàn)法律剛性,也傳遞司法溫度。同時這也是對大家的警示,遇到問題要依法解決,切莫“以錯糾錯”。
司法建議:靶向施策破解治理難題
古樹名木是自然遺產(chǎn)與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,保護古樹名木對維護生態(tài)安全、傳承鄉(xiāng)土文明具有重要意義。近年來,為進一步提升古樹保護法治化、規(guī)范化水平,弋陽法院以個案“小切口”推動生態(tài)“大治理”,在巡回審判前,法院向林業(yè)主管部門發(fā)出司法建議,直擊古樹保護痛點。針對未掛牌古樹“游離于保護體系外”問題和個別應急處置滯后問題,建議完善古樹動態(tài)管理機制并細化安全隱患響應機制;同時建議提升基層干部風險應對能力、強化群眾普法宣傳等。旨在推動執(zhí)法從事后滅火轉向事前防控,讓司法治已病、防未病,讓制度護青山、守民心。
現(xiàn)場普法:互動式宣講播撒法治種子
庭審結束后,弋陽法院聯(lián)合縣檢察院、公安局就地開設普法課堂,干警們現(xiàn)場發(fā)放弋陽法院制作的《生態(tài)保護十不準》漫畫手冊,以“侯某伐古樹”案為引,向村民逐條剖析“不準濫伐林木、不準非法狩獵、不準毀林占地”等“生態(tài)負面清單”?!澳詾榭匙约覙?、捕田邊蛙是小事,這些都可能踩了法律雷區(qū)!”手冊中收錄了近年本地十起典型案例,村民老李翻閱手冊時感慨道:“好多都是我在山里見過的東西,以前不知道是國家保護的!”
活動現(xiàn)場,一幅幅展板格外醒目,圖文并茂地展示了虎紋蛙、中華秋沙鴨、南方紅豆杉等上饒?zhí)厣珖冶Wo動植物。干警指著圖例一一講解,村民紛紛對照回憶:“這叫虎紋蛙?。 薄斑@個馬褂木還挺常見的,竟然是國家二級保護植物!”“如果撿到受傷的國家保護的小鳥該找誰?”面對提問,干警們耐心地逐一解答。近3小時的活動中,普法手冊被爭相傳閱,法院干警現(xiàn)場向村民解答涉林權糾紛、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方面的法律咨詢。
青山映照司法擔當,法治深耕綠色守護。弋陽法院借巡回審判、現(xiàn)場普法提升群眾依法護綠意識。這場生態(tài)司法行動,既將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的理念深植鄉(xiāng)土,更實現(xiàn)了“辦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社會效果,為新時代環(huán)境資源審判融入基層治理寫下生動注腳。